中国弃君主行共和已经百年,现在正进入它的第二个百年。抚今追昔,它是有许多方面可以感到骄傲的:在历经战乱和动荡之后,中国在最近的30年经济和国力终于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经济崛起的成就举世共睹。
然而,这一成就的背后,也存在诸如江海污染,食品有毒,执法粗暴、路人冷漠、官德不彰,民风不淳……等让人忧伤的问题,但我不认为这就"标志着中国道德的全面崩溃",我还是相信人心,相信中国人的人心,相信孟子所说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我们需要探讨这种种负面现象的直接原因和提出对策,亟须探寻确立一种新社会的类型,而优先的又是奠定这个社会的道德基础:从它的伦理纲常到它的政治正义。换言之,我们需要探寻和构建一种从制度正义到个人义务的全面的"共和之德",应该有多种多样的尝试,来从理论上探讨充分利用中国历史文化中深厚的道德资源,同时又充分地考虑现代世界的发展,构建一个能够作为新社会道德根基的伦理体系。
构建新的纲常
一个伦理体系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原则规范与价值信仰,而且主要的是原则规范。顾名思义,"伦理"一定要有"理",要有原则规范的提出和论证。尤其现代社会,更是集中和优先地考虑针对行为、制度和政策的原则规范。所以,我们先从原则规范说起,且就用传统的语汇,名之为"新纲常"。其中"纲"主要是指其原则性,"常"主要是指其恒久性。"纲"也是指更根本的原则,而"常"是指最经常和主要的几种关系和德性。
首先是"新三纲"。"旧三纲"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我们可以摒弃其具体对象中的等级服从之意,也不再把家庭亲戚关系与社会政治秩序合为一体,但仍取其原则纲领之意。所以,我尝试提出的"新三纲"是"民为政纲、义为人纲、生为物纲"。
民为政纲:这里的"政"是指政治领域,"民"不简单地是指人,而且可以引申为政治这个领域应当尊重的基本价值和服从的首要道德原则,即政治应当以民为本,以民为主。
"民"应当是包括所有人的,即政治原则上应当为所有人服务。从这一原则的具体实行来说,就是主治者应当以社会、以其他所有的"民"的利益和意见为依归。这两者的身份自然不是完全固定的,两种人会互相转换,上下交流、"官"会变成"民","民"也会变成"官"。政治制度的设计乃至要努力促进和鼓励这两种人之间的上下流动,反对公开的和隐秘的世袭。而且,在一定意义上,在"官"者也还是"民",他在担任职务的同时也还保留"民"的身份。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民"也就是一个普遍的价值,而不是指特定的一群人或多数人,而是指所有的人,这也可以说是"以人为本"、"人为政纲",即政治不是为少数权力者服务的,甚至也不是为多数人服务的,而应该是为全民服务的,为这个社会的所有社会成员服务的。
义为人纲:上面谈到政治权力的领域还是会有差别,不会完全平等,故而作为政治人之间的关系还不是一种完全平等的关系,而还是一种有差别的对待的关系。而谈到所有人,社会的所有成员所应承担的义务,则是普遍的,平等的、不分彼此的,没有谁为主为次的。平等的主体是人,平等的对象也是人。也就是说,"义"的基本要求就是要平等对待,至少在某些基本的方面平等对待。所谓"忠恕"、"金规",其本义都是要将自己与他人平等看待。由此就引申出"人其人"、以及"不可杀害、不可盗劫、不可诈欺、不可强暴"等基本禁令来。